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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山城一体”的千佛山北广场,济南市千佛山北入口改造项目开启房屋补偿征收

为打造“山城一体”的千佛山北广场,济南市千佛山北入口改造项目开启房屋补偿征收
2021-04-14 15:49:58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继3月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等环节公示后,4月12日,济南市历下区政府下达千佛山北入口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布征收补偿方案。该项目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共60天,选择货币补偿的,在规定期限内签约并搬迁交验空房,补偿奖励最高为15%,为两年来全市实施项目最高货币补偿奖励标准。

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签约期限共60天

千佛山北入口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历山路、西至千佛山路、南至经十一路、北至经十路。具体门牌号为:经十路17398号(齐鲁宾馆高层公寓及办公房、1号楼、1-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6-1号楼、7号楼、8号楼、9号楼及平房);经十路17386号;千佛山路8号(银座佳驿);历山路181号(含181-1号、181-2号);历山路185号(含185-1号至185-13号);经十一路11号(顺通石化加油站、库房及棚子)。以上门牌包括副号、旁门及附属建筑物。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被征收房屋约656户(个),总建筑面积约79222平方米。其中,住宅房屋约653户(个),房屋建筑面积约58090平方米;非住宅约3户(个),房屋建筑面积约12430平方米;附属物建筑面积约8702平方米。

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其中,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征收补偿集中签约期限为20天,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5日;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征收补偿集中签约期限为40天,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至2021年6月24日。

货币补偿奖励最高15%,补偿款10个工作日到账

搬迁奖励方面,在规定期限内签约并搬迁交验空房,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最高给予3万元奖励。超期不予奖励。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根据签约和搬迁时间的不同,最高可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15%的货币补偿奖励。在经十路17398号院内,有关部门张贴了征收问答,在货币补偿奖励标准方面,答复称:自2018年以来,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政策,济南市对货币奖励幅度进行了调整,较大幅度地降低了货币补偿奖励标准。目前,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货币补偿奖励标准最高为15%。鉴于该项目征收任务时间、外迁安置等情况,经市房屋征收部门批准,该项目货币奖励幅度确定为15%,为两年来全市实施项目的最高货币补偿奖励标准。

关键词:济南市千佛山北入口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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