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记者一直在关注济南帝华鸿府小区逾期交房不支付违约金,而是要求跟业主签订延期交房违约金补偿协议,用免三年物业费的方式补偿业主的事,很多业主把这笔账算清楚,发现两者差距不小,于是有业主选择了起诉,还有的业主选择了接受,然而现在的问题,不接受这份协议的业主始终无法收房。之前开发商售楼处承诺,工作日上班给予购房者答复,开发商会给出怎样的说法呢?
逾期交房不给违约金“强制”签补偿协议?
济南帝华鸿府东区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我的房子是126.67平,乘以1.7每平方,乘以3年物业费,大约是7752,但是我两年的违约金大约是5万多。”
因为对延期交房违约金补偿协议不认可,包括王先生在内,小区百余位业主起诉了开发商。
王先生说:“法院已经判决我们胜诉了,对于万分之零点一的违约金标准法院也提出了异议,认为过低,应予以调整。这是法院判决书上写的计算方式,我是从2018年10月1号到今年7月31号,住宅加车位是47000多,到现在又拖了4个月,总共5万多了。”
然而,虽然拿到了法院的民事判决书,直到现在,这些业主却既没有收到违约金,也没拿到新房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