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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解读!济南房屋征收补偿新规有八方面变化

官方解读!济南房屋征收补偿新规有八方面变化
2021-01-30 17:11:57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近日,济南市出台了修订后的《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实施细则》,济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新规有八方面变化,市委市政府召开发布会作出了详细解读。

变化一调整了新规适用范围

变化二明确了房屋征收范围确定问题

变化三明确了启动征收程序后暂停办理析产分户等相关手续

变化四明确了改建地段、就近地段和异地安置的涵义

变化五明确了公有住宅房屋补偿方式

变化六明确了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补偿的认定条件

变化七提高了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附属物等补偿标准

变化八明确了征收存有产权或使用权纠纷房屋的处理方式

最全官方解读来了:

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最新标准来了!

第一,将2017年我市印发的《关于调整济南市市区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发放标准的通知》(济更政字〔2017〕25号)中有关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的内容充实到新的实施细则里。即搬迁费住宅房屋每平方米30元,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35元。搬迁费总额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计发。

每月的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计算,征收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计算。每月临时安置费总额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发。

第二,为解决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安置房交付后需要装一定时间装修,不能即时入住的问题,《实施细则》增加了“安置房按普通商品房标准装修的,自安置房交房之日当月起,房屋征收部门可以按每月临时安置费的标准,发放3个月临时安置补助”。

第三,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这次实施细则的修订,调整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即营业、生产用房为从原来每平方米200元调整到现在的400元,其他非住宅用房从原来每平方米150元调整到现在的300元。

第四,对房屋附属物以及设备、树木进行了分类,对补偿标准进行了测算,适当提高了附属物、设备、树木迁移的补偿标准。

莱芜、钢城、章丘、济阳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最新调整!

新出台修订后的《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实施细则》调整了文件适用范围。

据了解,在《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实施细则》出台前,《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适用范围只包含我市主城区6区,各县市参照执行。近年来,章丘撤市设区、济阳撤县设区,原莱芜市两个区并入济南市,我市的市辖区由原来的6个区变成10个区,市辖区地域范围发生了较大变化。

为保持全市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统一、阳光透明,更好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实施细则》第二条将《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的市辖区增加了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同时,规定了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作出。也就是说,今后上述新设立的四区及各功能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程序都要执行《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关键词:济南,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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