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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中小学规范办学征求意见稿:不设重点班,不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山东出台中小学规范办学征求意见稿:不设重点班,不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2021-02-19 18:13:28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山东省教育厅2月18日消息,该厅起草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十五条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注意到,新起草的规定围绕“减负”,对中小学生在校的教育教学,以及课后的作业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指出晚自习、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统一组织上课,不将学生自习时间分配到学科。

规定特别强调,不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课后服务覆盖所有有需求的学生。坚持阳光编班,不设立重点班。(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巩悦悦)

具体内容如下: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十五条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一、加强党的领导。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坚持德育为先。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将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学目标之中,融入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全过程。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心理健康问题学生的筛查、识别、干预和跟踪机制。

三、提升智育水平。

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全部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保护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培养创新意识。精准分析学情,坚持因材施教,班级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

四、强化体育锻炼。

引导学生科学锻炼,掌握健康知识,课间引导学生出教室活动,保护学生视力健康。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确保学生达到体质健康合格标准,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

五、增强美育熏陶。

开齐开好艺术课程,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全员参与的校园艺术展演活动,培养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

六、加强劳动教育。

落实劳动教育课时,建立学生值日制度,设立校内外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学生家庭每日劳动清单制度,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七、规范招生行为。

落实学生失学辍学报告制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考试、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普通高中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不违规招生,不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坚持随机、均衡、阳光编班,不设立重点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八、优化教学方式。

推行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组织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情境教学。严格按课程标准组织教学,不随意增减课时、增加难度、调整进度,不得超前超纲。普通高中开展选课走班不早于高一下学期末。

九、加强作业管理。

建立学生作业统筹和公示制度,调控学生作业时间。科学设计作业,不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教师对书面作业全批全改,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评改作业。

十、严格考试管理。

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依据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关键词:山东,中小学规范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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