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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在3年内基本完成现有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2021-04-28 09:52:03

4月2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济南时报·新黄河记者了解到,山东将在3年内基本完成现有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黑臭水体,是指因过量纳污超出了环境容量,导致变黑、发臭的水体。在农村范围内,如果水体存在异味或颜色明显异常(如发黑、发黄、发白等)任意一种情况,即视为黑臭水体。对于感官判断有争议的农村水体,有关部门可委托专业机构对水体周边居住村民、商户或随机人群开展问卷调查,进一步判断水体黑臭状况,也可以通过水质监测判定是否属于黑臭。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葛为砚介绍,山东农村黑臭水体具有点多面广、隐蔽性和反复性较强、季节性变化明显等特点,受丰、平、枯水期影响,农村黑臭水体的动态变化性较强。为了提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效率,山东创新提出利用卫星遥感技术,采用遥感识别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没有遗漏。截至2020年年底,共发现农村黑臭水体1398处,其中河7处、塘839处、沟渠552处。部门多次调研、反复磋商,专家指导,科学制定《行动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行动方案》把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全部列为治理对象。按照“示范带动、分类施治、经济适用、村民参与”的原则,全省所有行政村内村民主要集聚区向外延伸1000米区域内的黑臭水体,以及村民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都在治理之列。”他说。

据了解,针对现有的农村黑臭水体,山东实行“对症下药”“靶向治理”。省生态环境厅因地制宜制定了治污策略,主要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和水体净化三种方式,分类进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

在控源截污方面,根据农村黑臭水体的7种分型(农村生活污水类、畜禽养殖污水类、水产养殖类、农村生活垃圾类、种植业面源污染类、工业污水类和其他类),分别采取不同的治理方式消除外源污染。另外,对采取控源截污措施消除外源污染后仍存在黑臭的水体,开展内源治理。综合评估水体水质和底泥状况,科学制定清淤疏浚方案。加强底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此外,结合地区经济条件、地势地形、近期规划等实际情况,采取科学方式重构水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净能力。禁止采用简单粗暴方式破坏生态系统。严控以恢复水动力为由的调水冲污,严控缺水地区通过水系连通引水营造大水面大景观。

据悉,为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对采取控源截污措施消除外源污染后,仍存在黑臭的水体,开展内源治理。主要是综合评估农村黑臭水体水质和底泥状况,科学制定清淤疏浚方案,加强底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对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实施水体净化措施,及时进行生态岸坡护理,采取科学方式重构水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行动方案》中提出,山东将在3年内基本完成现有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具体治理时间安排为:2021年完成500处,2022年完成500处,2023年完成剩余的398处。这些黑臭水体已划分到各市,具体到年度,形成了治理任务目标表,随通知一起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对于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及时纳入,实行动态更新管控。

(来源:新黄河)

  责任编辑:林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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