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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行业迎来新规,强调加强个人和企业信息主体权益保护

征信行业迎来新规,强调加强个人和企业信息主体权益保护
2021-01-13 17:02:22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1月11日,人民银行公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这是继2013年《征信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后,征信行业即将迎来的又一重磅新规。

《办法》共七章46条,对信用信息范围、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使用、安全、跨境流动和业务监督管理进行了规定,清晰界定了信用信息,并强调要加强个人和企业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保障信息安全。

“《办法》可谓是千呼万唤始出来,市场对此高度关注。”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近年来互联网生态不断丰富,个人征信数据的维度随之延展,例如网上购物、社交关系、出行情况、理财持有情况等等,但这些数据多被把持在互联网巨头手中,规范数据的收集、利用迫在眉睫。

恰逢其时

数字经济时代征信业发展呼唤新规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办法》的出炉,是为了更好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征信业发展趋势。实际上,每次征信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出炉,无不与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紧密相连。

从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成立起,我国征信体系建设进入了稳步推进阶段。经过多年酝酿、研究,2013年3月15日,我国首部征信业法规——《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条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个人或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规范的对象主要是征信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对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

同年,根据《条例》规定,人民银行出台了《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对个人征信机构的市场准入、企业征信机构备案条件进行了细化和明确。此后,人民银行一直在持续研究,寻找合适的时机出台《征信业务管理办法》。

“自《条例》发布以来,我们一直在关注征信市场的发展情况。2016年,人民银行开展了《办法》的调研起草工作,先后到多家征信机构、金融机构进行现场调研,广泛征求和听取来自相关部委、专家学者的意见,借鉴参考了国外征信业务的相关管理经验。”前述负责人表示。

“进入数字经济时代,征信面临新挑战,出台《办法》可以更好适应新技术条件下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增加征信的有效供给。”前述负责人表示。

他告诉记者,在数字经济时代,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使得大量涉及信用信息的数据能够更容易采集和加工,增加征信有效供给成为可能。征信服务正逐步从银行信用扩展到商业信用以及与信用相关的替代数据领域。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办法》的出台工作开始提速推进。一方面,出台《办法》,能更好适应金融创新和普惠金融的需要。该负责人解释,《办法》将替代数据纳入信用信息范围,而缺乏信贷记录的“白户”或“准白户”(主要是小微企业、刚刚工作的个人)此前多因信息不对称问题难以享受到正常的金融服务。对这部分群体而言,非信贷的替代信用数据将发挥更大作用。

另一方面,《办法》还加强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兼顾信息安全和信息合规使用。在征信业发展过程中,一些新的现象也引发各界高度关注。由于新业态缺乏明确的征信业务规则,出现了无授权采集,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需从法律层面“正本清源”。

关键词: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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