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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6月1日起明确标注商品房公摊面积,确保网签备案信息无误

山东6月1日起明确标注商品房公摊面积,确保网签备案信息无误
2021-05-06 17:36:07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4月1日,省级大型融媒问政节目《问政山东》播出第89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接受问政。节目曝光了购房合同中未标注公摊面积,地下室小到几乎无法使用;购房合同写错业主信息,导致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证等问题。

5月6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两条通知,要求合同明确标注商品房公摊面积,严格规范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等。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环节房屋面积明示和房产测绘成果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商品房承销机构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按照《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有关规定,将房屋(含地下储藏室、车位、车库)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其所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位及分摊面积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若储藏室、车位、车库按个销售,应在合同中单独约定),并约定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房产测绘成果,及《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文件和材料,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售楼处)、网上销售平台一并明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畅通房产测绘成果信息公示渠道,积极探索网上信息公开方式,并加强信息共享,为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等提供数据信息。房产测绘成果中应注明每套房屋(含地下储藏室、车位、车库)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其所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位及分摊面积等信息。

二、《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网签备案错误信息更正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规定,严格网签备案制度,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流程,统一数据标准,统一操作规范,延伸服务端口,提高服务水平,全面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进一步规范房屋网签信息变更审核工作,严禁随意变更网签备案信息,严防通过撤销和变更网签信息投机炒房。对交易当事人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通过商品房网签合同撤销变更业务进行炒房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群众等交易当事人或房屋经纪机构,在录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时,应仔细核对合同相关内容,确保网签备案信息准确无误;各市、县应明确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可变更情形、操作流程、提报材料以及办理时限,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群众合法合规变更诉求得到妥善处理。

在提高服务水平方面,《通知》明确要求加快推动房屋网签备案信息与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数据共享,逐步实现自动核验房源信息、自动核验交易主体等功能,加强数据自动核验比对,减少信息错误概率;2021年12月底前,各市应全部实现将房屋网签备案端口延伸至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有关金融机构,方便房屋交易主体就近办理、当场办结;推行“互联网+网签”,鼓励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加快移动服务端建设,逐步实现房屋网签备案及信息变更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房屋交易当事人提供更多便利。

(来源:齐鲁网)

(责任编辑:林立刚)
关键词: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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