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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禁播、封号、甚至判刑十年,网红带货的不正之风为何仍难遏制?

罚款、禁播、封号、甚至判刑十年,网红带货的不正之风为何仍难遏制?
2021-06-21 14:08:44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近日,#网红直播带假货最高可判10年有期#的消息冲上热搜,同时,#驴嫂直播间又有一款手机涉假#再度引发网友热议。一边是重拳出击,一边是顶风作浪。

前有辛巴燕窝事件,后有郭美美售有毒减肥药,网红直播带货屡屡“翻车”。

京冀消协日前联合发布直播带货消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有直播带货购物经历的受访者中,29.52%的人对网红明星直播带货的总体印象是“质次价高,体验较差”。

罚款、禁播、封号,甚至有期徒刑“最高十年”的重罚之下,怎么才能按住直播带货的不正之风?

网络直播知假售假?判了!

网络直播带货模式虽新,但并不是法外之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一样逃不过法律制裁。

不久前江苏省某法院审理的一件案子就是最好证明——经法院审理,管某因在直播平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

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除了知假售假之外,对于直播带货中不公示营业执照和商家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或是虚假或夸大宣传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等乱象,亦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症下药。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对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表示,《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电子商务法对网络营销主体进行了较有针对性的规范,除此以外,广告法等一般法律法规也能够规制网络平台的直播广告行为。

涉假网红主播还能复出吗?

无论证照公示问题、违规宣传问题,还是产品质量问题等,作为网络直播带货核心人物的“主播”,都是绕不开的关键环节。

然而,与网红主播强大号召力相矛盾的,是消费者对直播带货的不信任感越来越重。

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直播”投诉举报2.55万件(“直播带货”诉求占比近8成,同比增长357.7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35.53万元。

直播间里的消费者不是“韭菜”,对于辛巴在“糖水燕窝”事件后的高调复出,“二驴夫妇”屡陷售假门仍继续卖货,人们不禁想问,为净化直播带货环境,是否应该给涉事主播复出的机会?

对此,常莎认为,可以对主播建立信用档案,对于其违法的次数、情节、受到惩治情况等予以记录。如果多次违法,或情节严重,对于此类主播应予以永久封停,这也是对广大消费者负责;而对于违法次数少、情节轻微、真诚悔改的主播,应给予其再次“就业”的机会。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建议,平台要制定相关规则,对一再违法违规的网红主播,采取限制或禁入等黑名单制度,不给其提供从事非法经营的场所和空间。

同时,陈音江认为,有关部门也要对类似网红加大监管力度,不仅要依法从严处罚,而且要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不让其一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

“翻车”主播应如何负责?

薇娅、李佳琪、辛巴、罗永浩等头部主播对消费者以及直播带货行业的影响不容小觑。而在直播带货中,主播的身份或法律地位存在多种情况,在不同情况下应当如何加以监管和约束?

关键词:网红带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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