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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重启公租房申请,解决中低收入等家庭住房困难

济南重启公租房申请,解决中低收入等家庭住房困难
2022-06-01 15:04:03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济南重启市本级公租房常态化申请工作引起了众多市民的关注,作为解决中低收入等家庭住房困难的保障性住房,哪些人可以申请?如何申请?公租房都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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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公租房?

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的租赁性质的住房保障。

问:去哪里提交市本级公租房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工作日前往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

问: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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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租房申请到分配需要走什么流程?

(1)申报。申请家庭应确定一名主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

(2)受理和初审。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收到申请后,根据材料准备情况决定是否受理,材料不全的现场告知,决定受理并审查合格的出具初审意见,并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至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家庭。

(3)核准。各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核查,符合条件的公示5日,无异议或经确认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纳入摇号范围。不予核准的,说明原因并通知申请人。

问:申请需要带什么资料?

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低保(特困)证、城市低收入证明及特殊情形的相关材料原件。

问:婚姻状况证明包括哪些?

申请时需要提交申请截至之日的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如:

(1)已婚的提交《结婚证》;

(2)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含离婚协议)或《民事判决书》(含生效证明)、《民事调解书》;

(3)丧偶的提供已更新的户口本个人单页或其他相关证明

问:家庭成员包括哪些人?

申请人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必须作为公租房申请家庭成员,已满18周岁的子女可以自行选择是否作为参加公租房申请的家庭成员。

问:无房是什么概念?哪些情况认定为家庭现有房屋?

无房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无以下房屋: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承租的公有房屋或公租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房屋;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房屋;已参加房改并审批通过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房屋;其他实际取得的房屋。

问:城市低收入证明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申请家庭的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含),34469元/人年。

问:在哪办理城市低收入证明?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办理城市低收入证明认定;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且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在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办理。

问:重病患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具体病种参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济民发﹝2020﹞45号)。

问:重残人员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关键词: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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