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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编制手册解读38条稳经济、促发展政策

烟台市编制手册解读38条稳经济、促发展政策
2022-06-08 11:43:35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5月31日,烟台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稳经济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帮助公众了解政策、享受政策,烟台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了“解读手册”,现予公布。

1.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持续加快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进度,推动各类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集中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解读: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面向群体: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

政策时限: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长期有效。

申请流程: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

2.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持续完善预算管理体制机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及时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切实加快本级支出进度。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围绕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做好资金调度,加强库款保障,优先保障“三保”预算、疫情防控以及重点项目等支出。加强直达资金管理,按照“非常时期、非常举措、超常效率”要求,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发挥直达资金最大使用效能。

解读:按本条款规定内容执行。

咨询电话:市财政局0535-6688028、0535-6688037。

3.发挥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用。抓紧完成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推动2022年已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6月底前全部发行完毕,力争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基础上,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

解读:按本条款规定内容执行。

咨询电话:市财政局0535-6688090(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市发展改革委0535-6245111(扩大支持领域)。

4.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守准公共定位,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确保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占比达到80%以上,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不低于50%。

解读:按本条款规定内容执行。

咨询电话: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535-6610533。

5.强化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对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额度比例由40%提高到45%以上,其中货物和服务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工程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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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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