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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实施,办理银行卡和电话卡不得超量

中华网山东频道 2022-12-02 15:51: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后,办理银行卡、电话卡不能超出限制数量,售卖个人信息帮转账、制贩猫池、GOIP等将涉嫌违法。

  办理银行卡和电话卡不得超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条例规定,办理电话卡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办卡情形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办卡。在银行卡方面,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开户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开户。

  同时,售卖个人信息帮转账、制贩猫池、GOIP等将涉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出售、提供个人信息;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下列设备、软件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平台;其他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设备、软件。

  而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银行账户等将纳入信用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对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前款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

(来源:海报新闻 丛萍)

  责任编辑: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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