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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两书一证”要求,威海市出台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2022-09-06 19:12:11

9月6日上午,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威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梁晓东,威海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波,威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党支部书记、馆长鞠红旗介绍《威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有关情况。为了进一步规范威海市城建档案管理,8月29日,威海市政府印发了《威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26条,紧扣城建档案行业管理主题,涵盖了城建档案内容、对象、归档、查询、处罚等各个方面。

明确管理内容依据,构建管理架构体系

阐明编制依据。明确指出该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上级规定编制。

介绍城建档案内容。管理办法详细说明了哪些档案是需要进行归档管理,让相关主体对管理内容有了明确认识。

划分职责分工。明确了财政、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服务、档案等部门在威海市城建档案管理中的职责。参照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单位职责明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履行的责任。首次明确指出由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

加强部门管理,强调城建档案管理要求

当前威海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和各区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本办法对这些城建档案管理的直接机构在档案归集、保管、利用各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删除以往“两书一证”要求,添加了“联合验收”等最新规定。增加了捐献、购买、代存等归档方式,拓宽了城建档案收集的渠道。首次在地方法规中将城建档案电子数据进行省内省外异地备份作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保护档案信息的规定要求,为威海市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依据。强调了城建档案管理的定期清查,要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组织档案鉴定,发现档案破损应及时修补或复制。

规范建设单位管理,明确档案移交要求

建设单位作为城建档案形成的主要主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其档案整理移交的责任。详细说明了各种情景下建设单位应该如何履行档案移交职责,例如: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把地下管线工程单独列出,明确覆土前测绘的要求,加强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档案数据移交管理,保障威海市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能够获得准确的管线档案数据,避免在查档利用过程中因管线数据缺乏、数据不准引发事故。将城建档案在线归档首次写进规定,推进威海市在线接收改革。

突出档案利用价值,强调档案法律责任

档案的价值在于利用,《管理办法》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档案查询的权利和档案保密的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加强了市民查档用档意识。在法律责任方面,《管理办法》没有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处罚条例一一列出,而是以点带面提醒相关主体在城建档案移交、保管和查询工作中具有政务处罚、违法责任的规定,警醒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档案移交单位及档案查询利用人员依法管理、依法归档和依法查询。

城市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图纸、声像等资料,属于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范畴,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行国土空间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因此做好城建档案事业的规范化管理,对于威海市打造“全域精致,共富共美”的精致城市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将结合威海市城建档案改革进程,进一步理顺城建档案管理机制,编制工作细则,完善威海市城建档案法制体系,为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添砖加瓦。

(来源:齐鲁壹点)

  责任编辑:王若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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