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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税务局:牢固树立“以纳税人 缴费人为中心”服务理念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2022-04-19 18:49:21

4月19日上午,菏泽市税务局接听政务服务热线。菏泽市税务局三级高级主办张富国介绍了近期工作情况,并同相关科室对主持人和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张富国介绍说,2021年以来,菏泽市税务局在山东省税务局和菏泽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牢固树立“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促进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激发队伍活力为抓手,以推进一体化监督为保障,勇担当、善作为、求实效,全市税务工作实现了新发展、新提升。

深化“纳税人之家”建设。夯实线上“纳税人之家”服务基础,积极推广多元化办税缴费服务方式,优化拓展电子税务局APP功能,所有纳税缴费事项全部实现涉企业务网上能办、个人业务掌上可办,网上申报率达99.9%;筑牢线下“纳税人之家”服务阵地。成立实体联动中心、后台业务处理中心、志愿者联动服务中心,设立11个专家工作室,设置“税即办”专窗、“特殊人群服务专岗”、现金收付通道,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办税服务环境;打造“纳税人移动之家”。在全国率先推出并推广应用移动办税厅,12个移动办税厅轮流服务于全市133个乡镇,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打开了“税村共建”新局面。“移动办税厅”项目荣获第一届中国新型智慧城市创新应用大赛三等奖,经验在总局网站刊发。

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21年,落实落地10大类30项100条便民办税措施,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春雨润苗”行动,联合市工商联,落实12项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举措,组织专题直播课堂8场,制作特色宣传产品56件,开展“惠苗政策进万家”减税降费政策“百日”宣传活动32场;精准推送新政策,支持煤电企业纾困解难,为7户符合条件的煤电企业“一对一”推送辅导提醒,向2.3万户全市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宣传延缓缴纳第四季度税费政策。实施网格化服务,配备1521名网格员,网格化服务平均时长1.4个工作日,为纳税人提供快速便捷的“首票”服务。

深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2021年,全市“非接触式”办税占比96.47%,同比提升1.75个百分点,位居全省前列。推出“远程问办”服务。搭建“菏税通”热线,成立远程问办中心,配备45名“空中客服”,累计为16.07万户次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远程问办服务。提供发票免费邮寄服务,累计为3.84万户次纳税人免费邮寄发票524.3万份,为纳税人节省资金58.43万元;打造十分钟办税缴费服务圈。截至目前,菏泽全市共配置16个8小时自助办税厅、17个24小时自助办税厅、12个移动办税厅、3个智能微厅,414台自助办税终端。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着力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开展“千名税干联万企”问需问计专项行动,走访6.02万户纳税人,跟进落实意见建议6671条;聘请170名税费服务产品体验师,优化服务产品23件;大力提升“好差评”工作质效,确保窗口“好差评”系统覆盖面保持100%,各渠道接受评价201.2万次,好评率100%;建立“企业吹哨、税务报到、市县联动”工作机制,实现涉税诉求快速处理办结,全程监控督办,提高诉求处理满意率,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

附重点问题及解答内容:

最近听说国家税务总局继续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能请您介绍下吗?

答: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

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上述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1月1日后本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2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对于在本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所属期为2022年1月的上述税费,企业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缓缴政策。

可以为大家介绍下留抵退税政策吗?

答:近年来,国家持续改革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从无到有,从有到优,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进一步扩大了政策实施力度,帮助更多企业享受政策。具体到政策内容,简单来说,今年退还的不仅仅是增量,还有存量。不仅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还要退还以前年度结存的进项增值税,将没有通过销项抵扣的累计进项增值税全部予以退还。

适用今年新政策纳税人,一是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二是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6个行业,分别是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行业纳税人。同时,纳税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三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四是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对于符合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即可申请办理。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六税两费”税收优惠政策,“六税两费”是指哪六税和两费?享受减免政策的范围以及减免执行标准是多少?能给大家介绍一下吗?

答:“六税两费”是指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范围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次出台的减征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上述纳税人如果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和新设立企业的情形,或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仍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如果纳税人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成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月份享受减税政策。

减免执行标准:山东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全省水资源税属于试点改革,资源税的税收减免范围不包括水资源税。减免政策的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断深化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哪些渠道能快速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诉求,能介绍一下吗?

答:一是建设市局政策答疑团队。以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和直播平台为载体,拓展线上实时互动功能,并强化相关科室政策解答专业支持,单一问题“特快专递”、疑难问题“专家会诊”、预判问题“提前防控”,1季度,累计解答各类税费问题5.07万条。二是做强网上办税辅导团队。以县区局办税服务厅公开电话为载体,拓展“菏税通”厅线联动服务项目,建设“空中客服”,设置45个工位,通过远程问办服务指导纳税人缴费人准确办税缴费,提供无死角宣传辅导服务。1季度,累计为5.07万户次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远程问办辅导服务。三是打造纳税缴费服务专线0530-5512366。为不断提升纳税服务工作质效,畅通投诉举报反馈渠道,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菏泽市税务局建立了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反馈制度,同时原7712366社保专线相关功能并入5512366专线,该热线可以受理社保费征缴咨询、涉税事项举报、纳税服务投诉等问题,实现了涉税投诉举报,接收渠道统一、快速处理办结、全程监控督办,切实维护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由税务部门征收,请介绍一下在居民“两险”社保费征收中都有哪些政策规定?以方便广大的缴费人及时到税务部门进行缴费?

答:税务部门为做好2022年度菏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推行了多元化的缴费方式,相关的政策解读如下:

(1)缴费时间

居民养老保险费和居民医疗保险费按年度征缴,2022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缴费时间统一为每年的第三季度前,具体时间,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2022年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目前集中征缴期已经结束。

(2)缴费标准

a.居民养老保险费:共分12个档次(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b.居民医疗保险费:居民应当按时连续参保缴费,于每年集中缴费期缴纳参保年度的个人缴费部分。菏泽市2022度居民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含外市户籍人员)。普通居民在集中缴费期结束至参保年度6月30日补缴的、只补缴个人部分,6月30日之后补缴的、要补缴个人部分和财政补贴部分。补缴居民医疗保险费的普通居民。设置1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在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补缴金额900元)。

(3)缴费渠道。

第一种: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方式自行缴纳。

第二种:缴费人可通过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等集中缴费的,由上述部门集中代收代缴;学生参保缴费的,由学校集中代收代缴。

第三种:缴费人可到税务办税服务厅等社保窗口完成社保费的缴纳。

(4)咨询方式

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可关注微信公众号“菏泽人社”、“菏泽医疗保障”,或者拨打人社咨询电话:12333、医保咨询电话:5212333。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事宜可关注微信公众号“菏泽税务”,或者拨打咨询电话:5512366。

(来源:齐鲁壹点)

  责任编辑: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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