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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征集城市形象标识(LOGO),打造独特视觉文化符号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2022-05-18 11:18:57

  为热烈庆祝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淄博高新区)成立三十周年,更好地宣传推介淄博高新区,打造淄博高新区独特视觉文化符号,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

淄博高新区征集城市形象标识(LOGO),打造独特视觉文化符号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淄博高新区宣传新闻中心

  承办单位:淄博火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征集时间

  参赛作品征集阶段: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日

  网络投票阶段:

  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7日

  专家评审、公示阶段:

  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30日

  三、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各界所有关心、支持淄博高新区发展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

淄博高新区征集城市形象标识(LOGO),打造独特视觉文化符号

  四、LOGO设计要求

  1.体现时代特征,展示淄博高新区战略定位和地域特色,具有较强的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

  2.构思新颖、简洁大方、个性鲜明、寓意深刻、识别性强、便于记忆、推广,同时必须为原创作品;

  3.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设计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

  4.作品需附有创作思路和设计说明,解释LOGO创作理念及内涵。

  五、作品要求

  1.作品投稿时在提交jpg格式的同时必须提供设计原图(如AI、CDR、PSD等),设计图稿颜色模式必须有RGB和CMYK两种模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另附不少于100字的简介。

  2.提交的作品须为原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无不良引申含义或容易引起歧义的部分,因作品本身造成的争议由作者负责。不得与其他城市标志标识雷同,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未侵犯他人著作权、设计专利等。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因标识相同或者类似引起诉讼或无法进行商标注册,均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入选(围)作品相同的以提交时间最早者为准,入围作品举办方进行奖励后,即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举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发表、应用、提炼和宣传推广,并有权申请商标注册。

淄博高新区征集城市形象标识(LOGO),打造独特视觉文化符号

  六、奖励办法

  所有参赛作品,采取专业评委评选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若干作品作为入围作品,经综合评定,确定1件作品作为淄博高新区城市形象标识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入围奖10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注:1.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2.所有获奖作品奖金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3.所有参赛作品网络投票,在淄博高新App进行。

  (扫描“淄博高新”App下载二维码,下载安装应用)

  七、投稿方式

  方式一:电子邮件

  作品通过邮件发送至zbhjwhcm 163.com,联系电话:13355276775(张老师)。

  方式二:邮寄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1805室。

  邮编:255035

  收件人:张老师

  收件电话:13355276775

  1.邮标题格式为“淄博高新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计”。

  2.来稿者须备注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

淄博高新区征集城市形象标识(LOGO),打造独特视觉文化符号

  八、作品评选

  征集结束后,聘请业内专家、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公平公正对征集作品进行选定。

  九、其他事宜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参评费,但因搜集资料、获取信息、填写、递交应征方案等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2.参加“淄博高新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提交作品者被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声明。

  3.本次征集活动最终结果将在淄博高新区政府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和淄博高新App、淄博高新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关注。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宣传新闻中心

  2022年4月25日

  点击下方文字查看(摄影展作品征集)

  淄博高新区庆祝建区30周年摄影展作品征集中

  点击下方文字查看(原创歌曲征集)

  淄博高新区建区30周年原创歌曲征集

  责任编辑:于雅男、徐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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