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印发通知,公布2020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根据省统计局统计数据,2020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87749元。在按规定确定2021年1至8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救济费时,以此为依据。
(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