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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疫情冲击,山东发布13条政策帮企业渡过难关

为应对疫情冲击,山东发布13条政策帮企业渡过难关
2022-04-29 20:05:02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4月29日,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

以下是文件全文: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稳就业是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的关键支撑。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积极应对疫情冲击,服务企业用工保障,现就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将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由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扩大到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二、延续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三、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实施上述稳岗返还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加强大数据信息比对,筛查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

四、启用就业风险储备金。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对符合规定情形的,使用就业风险储备金,按规定支持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存在规模性失业风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对主动接收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且稳定就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五、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引导推动合作银行适当放宽还款限期,通过续贷、展期等市场化方式帮助企业做好资金接续。支持山东省促进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有条件的市,开展“见贷即保”业务,或推出抗疫创业担保贷、复工复产创业担保贷等特色业务,适度提高贷款额度,持续放大担保基金倍数。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开通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严格落实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创新“创贷+商贷”、信用贷款等工作模式,采取专人对接、主动上门、全程代办等措施,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六、精准落实就业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照“先缴后补”方式,按规定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承担部分给予补贴;补贴频次按年度发放的,调整为按季度或按月发放。支持新登记市场主体,用足用好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实施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对吸纳见习的企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关键词:疫情防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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