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陵城区政协副主席、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武秀莲借操办丧事之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1年4月,武秀莲先后在其父亲、母亲丧事期间,违规收受区政协、区检察院多名下属礼金共计22900元。武秀莲受到记过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禹城市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丁国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问题。2017年10月至2021年3月,丁国在担任禹城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期间,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费用合计12011元。丁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武城县原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德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至2019年1月,王德星借中秋节、春节之机,违规收受辖区企业负责人赠送的礼金和酒水礼品,价值共计6400元;违规接受辖区企业安排的宴请。另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王德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夏津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刘可宝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加油卡和礼金问题。2018年中秋节和2019年春节期间,刘可宝先后违规收受辖区加油站企业负责人赠送的面值2000元加油卡和礼金1000元。刘可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滨州市博兴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县教育和体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爱庆等人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县教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爱庆、县教体局工作人员韩立国及花园新城幼儿园园长孙淑华在负责花园新城幼儿园装修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并收受其所送礼品、购物卡。县纪委分别给予刘爱庆、韩立国、孙淑华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监督一科主任李国强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6月16日,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监督一科主任李国强、副主任季洋洋及监督员李之兵在执法过程中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李国强记过处分,季洋洋、李之兵党内警告处分。
庞家镇供销社主任王波亭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5年3月至2017年5月,王波亭在担任陈户镇供销社主任期间,违规报销车辆维修、过路过桥、车辆保险、手机话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县纪委给予王波亭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来源:大众日报 记者:魏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