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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消费者如何保护好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消费者如何保护好个人信息?
2021-11-13 14:56:40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个人信息保护法》本月起正式实施。这是一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专门法律,它充分回应社会关切,极大扩展和补充了《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民事法律关于个人信息权益的规定,为破解个人信息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人人都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有哪些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问题?我们又该如何才能保护好个人信息呢?山东省消费者协会针对消费者投诉和关切,梳理出消费中个人信息权益可能受损的四个问题,并提出应对建议,帮助广大消费者快速学习和运用新法,提高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问题一:消费者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

下载网上购物APP,需要获取通讯录权限;去饭店吃饭,需要扫码才能点餐;走进售楼处,在毫不知情时,人脸信息就可能被记录……消费者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中,手机APP过度索权问题尤为突出。

近两年,针对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国家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虽已取得明显成效,但是问题依然存在。11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APP超范围索取权限、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回头看”的通报,其中有10多个APP涉及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也有个别APP存在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等问题。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即“非必要不收集”);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取得个人同意的情形下方可处理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的重要事项发生变更,应当重新向个人告知并取得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并赋予个人撤回同意的权利。也就是说,消费者有权决定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否被使用和使用的范围以及停止授权使用。

为此,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建议广大消费者:为了最大限度保护个人信息,应养成对个人信息“非必要不提供”的良好习惯。在使用互联网软件时,尤其是注册平台会员时,要仔细阅读相关的隐私政策及条款,了解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的方式、范围、目的和依据等,考量其处理个人信息理由的充分性和提供个人信息的必要性,做到尽量只提供必要信息。必要个人信息的确定,可参照《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比如,使用酒店服务类应用程序,其必要个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以及住宿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入住和退房时间、入住酒店名称。其他的个人信息都是非必要的,可以不提供。

问题二:“大数据杀熟”

当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利用大数据分析和评估消费者的个人特征,形成“用户画像”,实施“精准营销”,个别企业利用个人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在日常消费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同一款产品,不同人显示的价格不一样,甚至在不同型号的手机上显示价格也不同。一般来说,拥有较高消费能力、多次使用的熟客以及缺乏比价能力的人群,价格就会更高;反之,则会偏低。这就是所谓的“大数据杀熟”。不少消费者反映,同一时段与朋友、同事等在网上浏览同样品牌的相同商品,价格却存在不小的差异。复旦大学一项关于网约车的研究发现,某一品牌手机用户更容易被舒适型车辆司机接单,这一比例远高于其他品牌手机用户。

关键词:个人信息保护法,消费者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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