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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2市明确: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

山东12市明确: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
2022-01-18 17:58:04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马上快过年了,大家都在忙着置办年货。其中,不少人的清单里不乏烟花爆竹,有的人从外地购买大量烟花爆竹,准备自己燃放的同时,还将这些烟花爆竹在网络社交平台转售牟利,这种行为或涉嫌违法。

近日,上海浦东警方抓获4名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

2021年12月下旬,浦东公安分局陆续接到网民举报,称有人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销售烟花爆竹的消息。为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警方立即根据举报信息展开调查,成功锁定了多名犯罪嫌疑人。

2021年12月29日晚,浦东警方分头出击展开收网行动,将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王某某、火某某等4名违法人员一网打尽,当场查获非法储存的300余根、175盒烟花爆竹。

到案后,王某某等人交代自己前往江苏等地时发现当地可以购买烟花爆竹,之后便多次往返,购入了大量烟花爆竹准备燃放,亲戚朋友们得知后纷纷向自己购买,便想到了将这些烟花爆竹转售牟利的“生财之道”。

目前,王某某等4名违法人员已被浦东警方处以行政处罚。

全域禁售、禁燃、禁放

山东12市已明确

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且极易引发火灾和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目前,山东已有12市明确全市范围内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青岛市

为积极贯彻落实《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践行者。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燃放烟花爆竹,不在规定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倡议采用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过节,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

二、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监督者。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劝阻、抵制和举报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把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三、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宣传者。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家人、邻里和亲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凝聚起人人参与文明共建、人人共享美好生活的正能量。

聊城市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和城乡环境,推动文明城市建设,1月7日,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聊城市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发布公众号、新闻广播等方式,加大文明过节、保障安全的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要落实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统筹做好辖区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到村、社区、小区物业等基层单位,动员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并宣传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各级公安、应急管理、行政审批部门要制定方案,加大执法力度,依据各自职责推进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要强化督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和各级公安、应急管理、行政审批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组,调度推进落实我市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对于责任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引发不利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潍坊市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和城乡环境,推动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要求和潍政办字〔2022〕4号文件规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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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要求,潍坊将提前做好烟花爆竹禁售和分流等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流向并实名登记。同时,即日起停止烟花爆竹运输审批,成立专职禁放巡查队伍,开展不间断巡回检查,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线索,将依法予以处罚!

泰安市

1月10日,泰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泰安市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0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关键词: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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