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
配合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十九、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事项内容:开展“治违禁促提升”行动,督促各地针对重点产品、重点生产区域、重点薄弱环节,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查处禁限用农兽药使用及超标问题。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2万批次以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省农业农村厅
配合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局
二十、深化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事项内容: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狠抓农资市场监管,实施县域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一张图”工程,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畅通优质农资供应渠道;坚决查处违法案件,依法严惩不法分子,销毁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公布制假售假典型案件,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水平。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省农业农村厅
配合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局、省供销社
二十一、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事项内容:组织查处违法案件,持续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过期食品、依法应当而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或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开展违法食品销毁活动,形成有效震慑,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牵头部门:省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畜牧局、省供销社
二十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事项内容:坚持预防为先、打防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开展为期三年的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攻坚战,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益。推动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主体责任,构建“全社会反诈”新格局。建立“立足社区、覆盖全社会”的反诈宣传体系,不断增强群众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
完成时限:2021年取得重大突破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配合单位: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