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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到成功 “永”世其芳——访“鸿祥永”旧址,听著名旅游文化专家牛国栋讲述巨贾马锡田的商业传奇

“马”到成功 “永”世其芳——访“鸿祥永”旧址,听著名旅游文化专家牛国栋讲述巨贾马锡田的商业传奇
2021-03-14 10:41:41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旧时普利街是济南老城西关圩子城与商埠的交通要道,两侧商贾云集,店铺林立,热闹非凡,堪称黄金走廊。与东西走向的普利街相交叉的还有些南北走向的小巷,西凤凰街便是其中之一。

牛国栋拍摄)

普利街路南90号,是一座七开间的二层灰砖楼,从一楼的拱券门洞穿过,里面是一个楼房围成的四合院,南楼也是七开间二层小楼,东厢楼门额上镶嵌着三个苍劲有力的大字“鸿祥永”,这便是曾经红极一时的鸿祥永布店旧址,而这家老字号的创始人便是马锡田,人称老马家。

(牛国栋拍摄)

马锡田(1853——1929),祖居章丘文祖镇南北大街中心路东(马家胡同西首路北),家境殷实,自幼聪明好学,识文解字,熟读经书,而立之年继承家业,羽翼渐丰,开始经商。先是利用自家的土地种植地瓜,在李家湾以西办起了粉坊,并以地瓜干换取粉条、粉皮的经营模式,使其利滚利,规模不断扩大,短短几年,马锡田成了本镇崭露头角的财主。光绪十年(1884),马锡田针对山区缺医少药的现实情况,利用粉坊的盈利和家庭部分积蓄,在李家湾临街处建起了字号为“大升堂”的药店,聘请了掌柜和行医的坐堂先生,主要经营中草药,兼营日用杂货。马锡田尝到了经商的甜头,也掌握了经商诀窍,他知道只有继续开办连锁商号,才会给家庭带来滚滚财富。

光绪十一年(1885),马锡田投资5万两白银巨额,在自己的临街宅地上建起了字号为“红星”的酒坊,并亲自担任掌柜。他利用本地的高粱、小米及柿子、软枣为原料,开办作坊,聘请了酿造师开始酿酒,自酿自销。由于酿酒质量上乘,很快打开了销路,销售范围扩展到章丘、莱芜两县。

有了在本乡本土的经商经验,马锡田不再满足在小山村里小打小闹,他要像旧军孟家孟雒川一样,到济南府去干出一番更大的事业。他还真找到了老乡孟雒川,孟雒川答应给帮忙。光绪十六年(1890),马锡田投巨银在普利街买下两处占地达5000平方米的大宅院,一处就是普利街路南90号的这座院子,经过装修,在此开起了商号为“鸿祥永”的专营绸布店,不知是否得到孟雒川的应允,其字号中既有一个“祥”字,还有一个孟雒川最喜欢用的“鸿”字。“鸿祥永”从上海和天津的各大公司进货,又往济宁、聊城、惠民、滕州等地布店发货,这个商号从掌柜到伙计达20多人。鸿祥永绸布店也成为济南绸布业五大家之一。另一处院子则在普利街东段静安巷里,开张商号为“鸿茂永”,同样为专营绸缎的店铺。

1925年,马锡田又在商埠纬四路路西买下一处占地面积千余平方米的宅院,开张经营绸布,商号为“鸿华永”。当时“永”字号“日进万银”,月营业收入达250万大洋,堪与“祥”字号相比,被称为济南第二巨商。

为加强对“永”字号的管理,马锡田仿照“祥”字号,制定了严格的店规:

1、本号人员必须遵规守法,严以律己;

2、凡本号人员必须善待客人,百挑不厌,以礼待人,与顾客打骂者,立即出号;

3、本号人员不得怠工,有时出店须向掌柜请假,掌柜允许方可出店,无故延误时间,扣发一个月工钱;

4、本号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吸烟,违者严惩不贷;

5、货真价实,童叟无欺,讲道义重信用;

6、凡本号人员要精诚团结,不得拉拉扯扯,挑拨是非,不得酗酒制造事端,违者出号;

7、进货出货,收支款项,日清月结;

8、凡本号人员不得赌博、嫖娼、吸毒,违者出号。

由于店规严格,执行有力,纪律性强,“永”字号很长一段时间买卖兴隆,红红火火。

1930年,马锡田去世不久,“永”字号由其次孙马恩堂做资东兼总掌柜,管理三个“永”字号店铺。1948年济南战役时马恩堂被炸身亡,其五弟马恩越成为资东和总掌柜。1956年,实行公私合营,马锡田创办的“永”字商号结束了其历史使命。

直到2010年普利街以南拆迁建设绿地中心以前,普利街9号院的这两栋楼体依然保存完好,只是住进了28户人家。而与普利街相交叉的西凤凰街上老房子里还住着马锡田的后人。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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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国栋,旅游文化专家,山东省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山东省文化旅游联谊会副会长、山东大学管理学院专业研究生合作导师,著有《济南乎》《济南青岛历史建筑游》《茶道》《济水之南》等。 

(责任编辑:陈雅雯)
关键词:牛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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