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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公安局学习经验,结合实际发布《德州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十八条措施》

德州市公安局学习经验,结合实际发布《德州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十八条措施》
2021-04-17 11:59:09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密防范、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助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第一改革工程”和新型工业强市目标,服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德州市公安局充分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德州市实际,经反复研究探讨、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印发了《德州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十八条措施》。

《十八条措施》的制定出台是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察教育整顿,努力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理念,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即巡即改要求的具体措施。通过贯彻落实《十八条措施》,主要是在全市公安机关树立“一个理念”,深化“三个认识”,落实“四项工作”。

“一个理念”就是积极倡导和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理念,深化“三个观念”就是使全体民警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事关全市发展稳定大局和“第一改革工程”的贯彻落实,事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事关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形象的认识,全面融入思想、习惯和各项公安工作中。

“四项工作”就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公安服务事项下放办、快速办、优化办和“全天候”自助办;严防严打涉企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保护企业及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三项机制”,强化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保障力度,为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工作遵循。

德州公安机关

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十八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理念,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密防范、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助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第一改革工程”和新型工业强市目标,服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特制定德州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十八条措施,内容共分四部分。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公安服务事项下放办、快速办、优化办和“全天候”自助办

1、5项公安服务事项权限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实行市县同权办理。

(1)特型车辆临时号牌业务。

(2)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3)保安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4)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

(5)保安员证核发。

2、深入推进“无人警局”7×24小时自助服务。每个县(市、区)规划建设3-5处无人警局,汇集户籍、出入境、交警、车驾管等警种业务,提供身份信息读取、申请信息采集、业务查询、材料自主打印、缴费、证件照自助拍摄等服务,努力实现24小时“不打烊”办理公安业务,推动公安服务向基层和社区延伸,实现更多公安服务事项“就近办、自助办”(每处所在地点及相关功能建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3、实行交通事故处理“四快”工作机制。实行轻微交通事故远程快处、轻微事故纠纷远程快调、交通事故赔偿数额快查、警保联动事故损失快赔四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事故处理工作效率,节约企业、群众办事时间。

关键词:德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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