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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发布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济南市教育局发布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021-04-18 17:01:30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4月16日,济南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区县教体局,直属各义务教育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认真学习,加强管理,并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切实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以下为通知全文:

济南市教育局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

义务教育学校(含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初中部)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到广大适龄入学儿童的切身权益,事关教育的公平公正。为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的要求,做好我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现就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各项招生政策

1.坚持控制班额招生。各区县要持续扩充城镇义务教育学位资源,加大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力度,落实好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要求。有条件的学校按照起始年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所有年级严禁出现56人及以上大班额。

2.科学划定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各区县要通过比对分析辖区内在园幼儿、在校小学生、户籍及常住外来人口适龄儿童数等多种因素,认真测算域内适龄入学人口数量,科学划定学校招生片区范围。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招生片区范围确需调整的,要根据办学实际、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建议,综合研判分析,制定工作方案预案;调整方案形成后,要尽早向社会公开发布,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要继续严格执行“零择校”“零择班”相关政策,严禁违反规定招生。

3.严格落实免试要求。小学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初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划片入学或按照整体对口直升办法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组织报名和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用“特长生”招生。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其他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招揽生源。不得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统筹推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办好乡村学校,让农村学生安心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4.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须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审批确定的招生范围,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跨区域、超范围、超计划招生,不得掐尖招生,不得要求家长提供与掐尖招生有关的相关信息。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随机派位招生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

二、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5.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按时入学。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阳光分班、统一管理。

关键词:济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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