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营造良好招生氛围
13.严格纪律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相关要求,加强招生入学政策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申诉受理渠道,及时处理群众诉求。
14.加强违规查处。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和依法依纪查处各种违纪违规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落实问责制度。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民办学校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直至取消相关推优评选资格。
今年学校招生什么时候开始?政策涉及哪些学校?对控制班额有什么硬性规定?
1、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涉及哪些学校?
答: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简称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小学、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等。该政策中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公办学校)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民办学校)。
2、为什么要出台该《指导意见》?
答:为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要求,做好我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结合各区县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情况,拟定了《济南市教育局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3、该《指导意见》有什么特点?
答:一是强调现有政策连续性。《指导意见》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本着小学“划片就近入学”、初中“对口直升免试入学”的原则,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同时,明确强调要继续严格执行“零择校”“零择班”相关政策。
二是强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形式。要严格落实免试要求。小学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初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划片入学或按照整体对口直升办法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组织报名和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用“特长生”招生。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其他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招揽生源。不得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
三是继续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以及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子女(该类由省有关部门提供确认名单)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教育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要按照《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做好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协调安置子女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区县相关规定,明确程序,简化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四是优化招生报名程序。《指导意见》特别要求各区县要按照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报名时间和安排以各区县具体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