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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显明谈“新文科”建设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

徐显明谈“新文科”建设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
2020-11-06 19:30:34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我们现在面临着这七个方面的新挑战,我们今后的整个中国法学教育要向“新法学”转变。“新法学”必须应对这七个挑战,应对得好,抓住机遇,中国法学教育就能迈上新台阶。那么什么是“新法学”?怎样建设新法学呢?

一是生源构成要更新。过去法学专业主要视为文科专业招生。具备举办新法学条件的法学院应该大幅度提高理科生的比例。高水平的法学院如果文理兼招各占50%,我相信学生的素质一定会发生变化。法学专业如果吸引的不是最优秀的生源,法学教育是没有前途的,所以我坚信法学教育应该是精英培养模式,在生源上我们要打好基础。

二是培养目标要更新。我们的培养目标要调整,一定要把高素质、高水平、国际化作为突出的特色来对待,高水平的法学院就要培养能够自由行走在国际间的法律人才,满足我们走向大国的需要,满足“一带一路”的需要,满足塑造中美关系甚至在更大范围内国家战略对高水平法治人才的需要。

三是人才培养体系要更新。课程内容、课程体系、培养方式、考试考核方式等都应更新。应增加科学技术的内容,让学生了解科学技术的前沿知识,要懂算法,要会人工智能,构建互联网法学、算法法学。学生熟练掌握数学的算法,可能是高水平的法科学生的特征之一。

四是师资队伍要更新。现在我们大学法学院的师资是以理论研究、学科建设为主的老师,少数法学院开始聘请社会上具有实务经验的人来做教师。高校要适应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社会法治实践的需要,为来自实务部门的师资留出一定数量的额度,让更多的既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进入学校成为重要的师资力量。

五是人才培养的模式要新。总书记在视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所说的,高校是法学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第二阵地是哪里?第二阵地就是司法实务部门的法院检察院,要发挥第二阵地的作用。让法院检察院联合高校共同培养学生,形成新的协同机制。

以上五个方面就是我们新法学应该重点思考和实践的。今天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顺利召开,标志着新文科建设迈上了新起点,踏上了新征程,希望这次会议能够在见仁见智的基础上,形成新文科建设的“共识”。以上就是我对新文科和新法学建设的理解,与大家一起交流,不当的地方请批评,谢谢!

发言人简介:

徐显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指委主任委员。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山东大学校长、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责任编辑:林岳)
关键词:新文科,建设,法治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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