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按“预订未到”空房处理
监管部门介入协调已退费50%
“通常顾客预订房间后都会正常办理入住。”酒店工作人员表示,平台上有明确的规定,预订后当天20:00前免费取消,20:00后无法取消。“顾客由于自己的原因没有办理入住,是顾客自己的自主行为,酒店没有相关规定需要提醒顾客入住。”
“顾客在第三方平台预订的房间,酒店也不存在提醒顾客办理入住。我们在详情页上都有明确的时间规定。”酒店工作人员认为顾客预订了房间,除特殊情况外基本都会入住,胡先生没有办理入住,也没有跟酒店提前进行沟通,属于个例。
华住酒店集团客服工作人员则对此表示,如顾客全额缴付房费,未办理入住的情况下,酒店会为顾客整晚保留房间,超时订单不会退费。
全季酒店工作人员介绍,胡先生的房间已按照“预订未到”进行处理,“这间房一直处于空置状态,没有卖给其他顾客,也造成了我们的损失。”对此,济南市槐荫区商务局工作人员表示,经过协调酒店已同意退回顾客50%的费用。“app预订详情页上有明确的时间规定,酒店方也有自己的处理方式,沟通中顾客也承认是由于自己的原因未提前取消。目前顾客主要关注酒店是否有入住提醒义务。”
律师:酒店若及时提醒,或可减少损失
山东争渡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西文认为,通过平台预订酒店房间,其中便有相应规则,如预留超时不可退费等,预订房间进行保留,如酒店不让客人入住,客人也会觉得酒店违反约定。因此,双方都应具有相应的契约精神。
黄西文进一步解释,从平台预订的规则来说,其中一定提示了房间保留多长时间,如酒店退了房费,空房一晚对酒店也是损失。“这个损失,按照契约精神,需要顾客的预约金来填平。”在黄西文看来,如果酒店一直给胡先生留着房间,该房间也无其他客人入住,酒店要求订房者承担损失,即支付房费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胡先生预订房间后,占用了酒店的房间资源。但他同时表示,相反,如酒店知道胡先生未入住,而将房间提供给其他客人入住,相当于损失已弥补,就应该将房费退给胡先生。
从公正诚信角度来说,酒店的不足之处是没有尽到提醒义务,没有尽可能地减少顾客的损失,顾客方面也有一定的过错,未及时退订,双方都应本着诚信负责的态度,进行友好协商。
(来源:济南时报-新黄河 韩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