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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临沂市汤泉高级中学有限公司被罚1.45万元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临沂市汤泉高级中学有限公司被罚1.45万元
2024-07-03 11:51:46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近日,记者从信用中国(山东)网站获悉,临沂市汤泉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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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8号显示:临沂市汤泉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教学楼东侧有2处室外消火栓被埋压且无法当场改正,违法行为类型为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临沂市河东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给与罚款1.45万元。

资料显示:临沂市汤泉高级中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7月01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驻地滨河东路与巩头路交汇处,法定代表人为夏霞。该校是经临沂市行政审批局批准、省教育厅备案的具有合法办学资质的全日制民办高中。

(来源:中宏网山东)

(责任编辑:王雅晶)
关键词:临沂市汤泉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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