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公布的两则罚单引起业内高度关注,事涉数位券商原高管、业务负责人在数年前违规入股拟上市公司。
据悉,被处罚的4位证券从业者均有在中泰证券的任职经历,其中毕玉国为原中泰证券总经理、副董事长,尚文彦离开中泰证券后则曾担任民生证券副总裁、执委。毕玉国、钟建春、张玉林、尚文彦分别被罚250万元、20万元、38万元、125万元。
目前,中证协官网已无上述4人的证券从业信息。
券商原高管违规入股
两则罚单披露的违法事实均涉及“协议转让某拟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案件分别发生在2018年7月-8月、2020年4月,前后相差两年,但据悉违规入股的是同一家拟上市公司。
具体来看,在第一份罚单中,毕玉国、钟建春、张玉林分别被罚250万元、20万元、38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毕玉国曾任原中泰证券总经理、副董事长等职;钟建春为中泰证券原投资银行董事总经理;张玉林也与中泰证券一位原保代同名。
从违法事由来看,2018年7月25日,证券从业人员毕玉国与他人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向毕玉国转让某拟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2018年8月,毕玉国出资金额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2023年12月,毕玉国收回上述款项,没有违法所得。
2018年8月14日,证券从业人员钟建春与他人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向钟建春转让某拟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2018年9月16日,证券从业人员张玉林向钟建春转账。2018年9月20日,钟建春、张玉林出资金额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钟建春与张玉林约定按照转账金额入股。2024年3月,钟建春、张玉林收回上述款项,没有违法所得。
在第二份罚单中,尚文彦被罚125万元。
记者获悉,尚文彦原为民生证券副总裁、执委,主要分管债权融资事业部,今年6月左右,尚文彦从民生证券离任。而尚文彦此前曾有中泰证券的任职经历。
罚单显示,2020年4月,证券从业人员尚文彦与他人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向尚文彦转让某拟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尚文彦通过他人将资金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2024年1月,尚文彦收回上述款项,没有违法所得。
违规持股、入股从严监管
证监会称,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任职信息、相关协议、询问笔录、银行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毕玉国、钟建春、张玉林、尚文彦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违法行为。
《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条规定,构成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近期,业内对于从业人员违规入股、违规持股的监管持续加强。
就在10月23日,国都证券发布公告,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杨江权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其“涉嫌从业人员违法持有股票”被证监会决定立案。根据相关规定,杨江权已不能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与此同时,公司董事会于10月22日收到杨江权递交的辞职报告,自10月22日起辞职生效,杨江权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