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公示对山东万恒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未按规定制作、出示客户告知书等问题,监管部门给予警告并罚款32万元,责令其停止接受济南地区机动车辆保险代理新业务12个月。
同时,山东万恒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因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未按规定制作、出示客户告知书,被监管部门警告并罚款1万元;相关业务时任负责人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被监管部门警告并罚款21万元。
(来源:大众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