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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淄博市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发布了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淄博天丽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张店天丽医疗美容门诊部因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等原因,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给予警告并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今日头条@淄博日报、张店区卫生健康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