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问题上,人民法院重申做实依法平等保护。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针对趋利性执法司法,最高法要求惩治个人趋利,防止地方保护。然而,在经历了两年半的调查和审理后,备受关注的瑞德青春(珠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德青春”)特大涉嫌诈骗案仍在持续发酵。此案自2024年8月在河南省某法院开庭审理以来,一直吸引着公众和法律界的广泛关注。
瑞德青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7日,注册地位于珠海市湾仔银湾路1663号珠海中心大厦,经营范围包括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医疗服务、美容服务等。2022年9月,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主要员工共计25人因涉嫌诈骗罪被郑州警方抓捕。随着侦查机关长达两年多的电话招募被害人,公司声誉和运营遭受毁灭性打击。近日郑州分公司几家门店被迫关闭,大量员工因此失业。在门店工作了十几年的员工纷纷在网上发声,字里行间满是悲伤与难过,一位员工哭诉:“我在这家门店工作了十几年,最美好的时光、所有的精力都毫无保留地放在了这份工作上。可现在,我视为全部的事业土崩瓦解,赖以生存的饭碗被无情砸烂。家里失去了顶梁柱,收入来源戛然而止,生活一下坠入无尽的黑暗深渊。老人等着我赡养,孩子等着我抚养,我该如何支撑这个家?我像被社会抛弃的孤儿,茫然无助。”
另一位员工也悲愤地表示:“这几天,我的脑海里全是绝望。失眠的夜晚数不胜数,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十几年的努力拼搏、所有的付出,就这样被残忍地化为乌有,像我这样的底层人该怎么办?”
这些员工的遭遇绝不是孤立的个人悲剧,该企业被迫关店的遭遇也不是自己的悲哀,而是一个足以引发社会地震的重大事件。据2025年2月8日媒体消息得知,该项目涉案金额约13.6亿元,被查封的集团资金约为20亿元,疑为超额查封。该企业面临如此经济压力,整个发展受到阻碍,若此类事件频发,将如同多米诺骨牌效应一般,对全国范围内的企业和员工造成连锁反应。
随着庭审的深入,案件的复杂性逐渐显现。在长达54天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对检方的指控提出了强烈的质疑和反驳。在庭审的激烈交锋中,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趋利性执法的争议。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认为,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如过度使用强制措施、篡改证据等,以获取更有利的案件结果。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案件的公正性。这一争议引发了公众对司法公正和执法规范的深刻思考。
据媒体报道,庭审期间,一个令人意外的情节是,有被告人投诉办案警方在侦查阶段存在刑讯逼供行为。据自媒体博主和被告人家属爆料,部分被告人在指定居住期间被戴上手铐和脚镣,甚至遭受殴打。这一指控在庭审期间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尽管公诉人在后续法庭上宣读了调查函,并指出能够认定郑东分局在指定监视居住地期间存在使用手铐、脚镣的情况,但无证据认定所有被告人都遭受了此类待遇。这一争议使得案件更加扑朔迷离。
另一方面,公诉人提供的被害人名单中竟然有一部分是瑞德青春的工作人员。这些工作人员坐在公诉人的旁边,对被告席上的人表示不解和同情。这一情节无疑为案件增添了更多的戏剧性和复杂性。此外,部分被告人因拒不认罪而面临取保候审的困境。例如,实习女店长小丽(化名)自2020年下半年入职后,一直担任美容技师和门店督导。尽管她坚称自己无罪,并多次申请取保候审,但一直未被批准。这一案例引发了公众对取保候审制度的广泛讨论。
庭审期间,五名国家级权威专家出具的专家论证意见书也为案件带来了新的视角。意见书指出,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犯罪,要看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专家们认为,瑞德青春公司的行为更多是基于商业上的营利目的,而非非法占有目的。因此,他们质疑诈骗罪是否成立。
截至2025年3月,瑞德青春涉嫌特大诈骗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尽管庭审已经持续了数月之久,但关于被告人是否构成诈骗罪的争议仍未平息。这一案件不仅考验着司法机关的公正和智慧,也引发了公众对商业行为合法性的深刻思考。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治的完善,公众对商业欺诈行为的容忍度越来越低。然而,在打击商业欺诈的同时,也应该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对正义的追求。希望瑞德青春特大诈骗案能够早日水落石出,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也应该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商业行为的监管和规范,确保市场的公平和公正。
(来源:奔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