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招牌摘下后,新招牌的制作、审批、安装需要花费一定时间。这一“空窗期”对商户而言也是一种消耗。新的招牌尚未通过审批,刘萍明显感觉生意受影响,“顾客一般都是开车过来。没有了(招牌)之后,人家找不到,因为黑压压的都长得一样。有的时候转上几圈找不到他就走了。”
记者以商户身份致电三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未获有效回应。三河市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商户咨询牌匾更换方面的问题,稍后会有专职部门联系解答。”
据悉,除了绿色,当地还有门店招牌被改成了灰色。
03、行政机关要求商铺换牌依据何在?
“整改”有何依据?多名商户向记者提及一份《广告牌匾设计引导》。
在李明和王亮办理招牌审批的北蔡村综合服务站,记者看到了这张放在前台的引导说明。上面写道:招牌底色可选用浅咖色、浅灰色、玫瑰金……象牙白等。记者询问现场工作人员,是否有明确不能用的颜色,对方回复“拿效果图来再说”。
查询发现,上述设计引导出自2024年底发布的《三河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除可选用的颜色外,《导则》还列出了“广告牌匾设计负面清单”——除国际国内连锁品牌,不允许用红蓝底色或字样。其附加说明显示:除明确禁止内容外,均为指导性意见。
服务站的《广告牌匾设计引导》。人民网记者黄钰摄
《导则》是何性质的文件?是否具有强制性?行政机关有权限定商铺招牌颜色吗?
“招牌是吸客引流的重要手段,商户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具有经营自主权。”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子告认为,《导则》并非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仅属于地方的一般规范性文件。
周子告表示,三河市现有依法设置的招牌根据广告法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行政许可手续,受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若以一般规范性文件作为更换招牌的依据,存在违法、违规嫌疑。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认为,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有伤风化、伤风败俗等明显不应采用的招牌,政府部门可要求整改,但对底色提出“禁令”或在审批中变相禁止,既没有合理的依据,也无行政权限。
记者从三河市相关部门获取的一份《相关问题说明》显示,3月以来,三河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重点对存在安全隐患、破损严重、掉色明显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牌匾进行优化调整,对新设立的牌匾引导商户按照《导则》要求规范设置。截至目前,已摸排应调整牌匾3126块,整改1820块。
对于颜色限制,上述《说明》提到,对新设置的广告牌匾,《导则》广告牌匾颜色设置上明确了遵循“色浅、淡雅、明快、协调”的原则,并设置了负面清单;在广告牌匾底色和字样的颜色选用方面,经过实地考察和征询专家意见,红蓝色在视觉效果上过于突出,与街道景观色彩不易协调,与夜景亮化灯光不易搭配。
《三河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导则》内容。图源: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