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市博兴县联合调查组通报,2025年5月27日,媒体报道博兴县兴福镇高标准农田旁惊现危废填埋场。博兴县立即成立由生态环保、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城管执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
经核实,该场地位于兴益村南,为历史形成的坑塘,非高标准农田。目前已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对现场留存物开展采样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制定处置方案,依法依规开展处置。
此前有报道称,5月,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兴福镇有村民反映,在该镇兴李村西南方向一处被认定为“高标准农田”的区域内,藏有一处占地20余亩固废危废露天填埋场,与周围绿油油的麦田紧密相连,且运行时间已达八年之久。
此前村民拍摄图片
有媒体报道,该填埋场位于兴福镇兴李村西南角向南1公里处(兴合联合小学向南),大约占地20余亩,原深度有十多米,目前大坑内固废危废已填埋了近三分之二,部分边界与周围小麦田、土路路面基本持平。多处可见空药瓶、黄色岩棉等固废危废侵占路面和麦田。
在填埋场东北角150米处,是博兴县人民政府在2015年立下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石碑。村民反映,这里一年前曾有一道铁门,负责控制进入大坑内的运送车辆出入,不知什么原因撤换了,现在仍偶尔有中型自卸车辆不知从何处拉来渣土进入坑内倾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机关,对涉固体废物污染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来源:山东头条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