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女士回忆,自验房完成之后,她先后通过电话、售楼处面谈等方式协商违约赔偿,始终未得到实质性回应。在多次沟通后,开发商才最终承认延期违约事实,但却以“无现金支付能力”为由,单方面提出将违约金折算为物业费或购买车位的解决方案。
“这种强加的替代方案毫无协商诚意。”胡女士告诉记者,开发商全程未提供任何书面说明,也未解释为何拒绝按合同支付现金。更让她疑虑的是,开发商与物业分属不同法人主体,“一旦后期物业公司更换,这些口头承诺的‘违约金抵扣’该如何兑现?连最基本的权利保障都没有,我们怎么敢接受?”
记者了解到,除胡女士之外,同小区的不少业主也遇到了违约金难兑现的事情。而令业主群体更加不安的是,今年3月部分业主接到自称为“绿地客服中心”的来电,对方虽自称“受委托跟进赔偿事宜”,却直接抛出“无法按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仅能按50%比例现金赔付”的方案。这种对契约条款的公然背离,与购房时销售人员反复强调的“世界500强企业信誉”形成强烈反差。
开发商全程“沉默是金”
业主正考虑走法律途径
自胡女士反映情况以来,记者多次尝试通过绿地集团官网电话联系总部,对方以“无法处理媒体采访”为由推诿,且拒绝提供相关部门联络方式;同时记者拨打绿地集团济南绿鲁置业有限公司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向绿地集团总部及济南公司发送采访函,截至发稿前并未收到回复。
面对开发商的消极态度,济南历城鸿图法律服务所律师李同彬表示,开发商单方面将违约金折算为物业费或车位费的行为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债务转让需经债权人书面同意,而违约金作为金钱债务具有不可替代性,业主有权要求按合同约定履行。
“绿地海珀·云庭项目逾期交付事实清楚,开发商须按合同标准支付违约金,不得通过单方抵扣方案免除义务。若协商无果,建议业主通过诉讼维权。”李同彬表示,开发商与物业分属不同主体,所谓“违约金抵扣物业费”缺乏法律依据,业主可拒绝此类无理方案。
事实上,这种“套路式”维权困境并非个案。记者梳理发现,青岛绿地国科小镇85地块在2022年因混凝土强度不达标导致整栋楼拆除重建,涉事业主至今仍未完成赔偿协商。据胡女士介绍,绿地旗下另一项目曾有业主通过法律途径成功追回延期交房违约金。这一案例让她意识到,长达数月的拉锯战不仅消耗家庭精力,更需借助法律手段打破僵局。
目前胡女士仍未收到开发商任何实质性解决方案,她已考虑委托律师整理购房合同、验房报告、沟通记录等证据材料,准备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普通购房者耗费不起时间,但法律会守住公平底线。”胡女士表示,将持续通过合法渠道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来源:山东商报·山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