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民王先生向媒体投诉,其购买的烟台万科翠湖山晓住宅存在受力钢筋裸露、顶板裂缝等问题,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为“严重质量缺陷”。然而,开发商烟台天门实业有限公司与业主就维修方案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更离奇的是,本应妥善存档的分户验收资料竟全部“丢失”,业主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质量缺陷认定现分歧第三方报告与官方结论冲突
王先生于2023年11月收房时发现房屋存在楼板裂缝、钢筋裸露等问题,遂自费委托省内一家具备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该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报告明确指出,房屋问题属于“严重质量缺陷”,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以下为王先生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截图)
但这一结论与监管部门的认定存在明显差异。王先生通过12345反映问题后,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1月13日出具答复书,将房屋的楼板裂缝及露筋问题定性为“质量一般性缺陷”。记者追问该结论得出的依据时,芝罘区住建局质监站杨同志坦言“不清楚,需要再落实”,并表示尚未见到王先生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开发商同样未见过该报告。(以下图片由王先生提供)
分户验收资料“集体失踪”违反规定引质疑
王先生表示,自己从未收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而根据相关规定,该表应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交付业主。对此,芝罘区住建局质监站杨同志称,该项目已于2023年7月通过分户验收,交房时每户门上都贴有验收表,但目前开发商已无法提供,所有分户验收资料全部“丢失”。
这一说法显然与法规相悖。《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分户验收资料应纳入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管理,及时收集、整理、组卷,确保真实、完整、有效,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归档。存档期限不低于城建档案管理期限且不低于5年。鼓励使用电子文档长期保存。”
记者问:“一式三份由不同单位保管的资料,为何会同时消失?”杨同志回应称,分户验收由开发商自行组织,监管部门仅监督验收行为,且“做不到逐户复核,不在工作职责范围内”。但该说法与《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中“监督机构应对分户验收工作结果实施比对性抽查抽测,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规定明显冲突。
规划材料缺失添新疑监管回应待明确
除上述问题外,王先生还指出房屋负一层顶板未按规划要求铺设60毫米厚的A级防火岩面板,存在安全隐患。芝罘区住建局质监站杨同志表示此前未接到此类投诉,将介入调查。
截至目前,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尚未就“分户验收资料丢失”“质量缺陷责任认定依据”等核心问题给出明确答复。王先生仍在等待开发商与监管部门的进一步回应。
(来源:闪电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