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监局近日发布对《关于对山东神光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及《关于对李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上述监管措施显示,李慧在山东神光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山东神光咨询”)从业期间,公开发布不实信息,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而山东神光咨询对从业人员的合规管理和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存在公开发布不实信息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神光咨询是山东本土的老牌持证股评机构。2022年至今,该公司已经被山东证监局出具了5份监管文件。
近三年来,该公司被监管的主要问题分别为:
第一:在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中,存在向客户发送误导性信息和变相承诺收益的情况。
第二: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营销宣传;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向客户提供的部分投资建议内容未进行留痕。
第三:个别员工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即从事营销工作;存在部分冠有公司名称的员工自媒体账号未纳入公司统一管理、直播内容未留痕、废弃账号未注销的情况,该情况反映出公司存在合规管理、内部控制管控不到位的问题。
第四:公司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不到位,未在营业场所公示所有证券投资顾问人员的姓名及其登记编码。
第五:对从业人员的合规管理和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存在公开发布不实信息的情况。
(来源:经济导报@鹰眼IPO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