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金融监管局批复同意大连金州联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要求该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如遇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大连金州联丰村镇银行是由原包商银行(包商银行2020年破产后,其资产由新设立的蒙商银行接手)和大连国资委联合开办的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14亿元人民币。该行总部位于大连市金州区斯大林路,2010年6月19日正式对外营业,现有职工百余人,下设总行营业部和7家支行,共8个网点。
企查查显示,大连金州联丰村镇银行第一大股东为蒙商银行,持股比例为30%;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王永彬、魏威并列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均为10.00%;第三大股东邓学民为被执行人,已被限制高消费。
“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同意,大连金州联丰村镇银行的存款由大连农村商业银行承接。您在金州联丰村镇银行已办理的存款,资金安全及交易安全不受影响。”大连金州联丰村镇银行官网8月8日发布的《致客户书》称,“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大连农商银行将对原金州联丰村镇银行网点进行整合优化,您可持在金州联丰村镇银行已办理的存单、存折、银行卡等交易介质及相关证件在大连农商银行下辖服务网点正常办理业务。”
(来源:齐鲁观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