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因订单融资业务管理不到位,被甘肃金融监管局处以45万元罚款,多名相关责任人同步受到处罚,其中两人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据甘金监行处〔2025〕1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订单融资业务管理不到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被处以45万元罚款。王向东(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客户经理)、薛海林(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信贷部经理)分别被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直至终身的行政处罚,张辉文(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副行长)、李娜(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副行长)分别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来源: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