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根据具体维修部位和次数,可要求退换
江苏新高的(淮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巧玲认为,首先应当看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购车合同,看是否有约定何种条件下可以退车换车。如果没有的话可以走家用汽车的三包规定要求理赔。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保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在此期限内,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
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朱巧玲表示,谷女士的车在三包期限内,但是否可以退换车辆还要看具体维修的部位与次数,若达到上述标准,可以要求4s店退换。
(记者/张海峰、李子璇,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