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长安责任保险已被打上“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标签。自4月份以来22次成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金额高达4.63亿元。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周正平3次被法院限制高消费。该公司9月10日被浏阳市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涉案金额29.01万元。
截至目前,长安责任保险官公布的最新一期偿付能力报告摘要,仍旧停留在2023年第3季度,已经连续7个季度未公布偿付能力信息。2024年1月份,该公司发布公告称“2023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信息将于2024年2月中旬披露。”但直到目前该报告仍未公布。
而据2023年第3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摘要内容,长安责任保险2023年前三季度累计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5.21亿元,累计净亏损3.82亿元。截至2023年9月末,该公司的总资产为76.27亿元,净资产为-3.54亿元,已经资不抵债。
该公司在2023年第1季度和2023年第2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中,连续被评定为D类。综合评级是衡量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重要指标,根据监管规定,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才属于达标机构。D类公司为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严重的保险公司。对此,长安责任保险解释称,“风险综合评级下降至D类,主要原因为留存收益为负,核心资本不足,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不达标,可资本化风险大;公司治理得分较低,公司治理较为薄弱”。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第3季度末,长安责任保险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2.4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2.48%。同期,该公司的实际资本为-8.24亿元,综合偿付能力溢额为-14.46亿元。
该公司表示,“正积极推进增资扩股工作,同时检视在风险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不断提升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来源:经济导报,记者/刘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