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庄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平洋人寿”)枣庄中心支公司因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罚款5万元。同时,赵亮(时任太平洋人寿枣庄中心支公司营销部经理)因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太平洋人寿枣庄中心支公司成立于2002年,位于山东省枣庄市,是一家以从事保险业为主的企业。
记者注意到,今年下半年太平洋人寿被多次处罚。
9月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对太平洋人寿丽水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做出了罚款25万元和警告并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太平洋人寿丽水中心支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是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
8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对太平洋人寿金华中心支公司及多名相关责任人做出了罚款80万元和警告并罚款14.5万元的行政处罚。太平洋人寿金华中心支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包括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
7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太平洋人寿及相关责任人开出了罚单。其中,对太平洋人寿警告并罚款353万元;对赵鹰、胡乐天等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70万元。太平洋人寿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报送的报告、数据不准确等。
7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金融监管局对太平洋人寿河南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开出了罚单。其中,对太平洋人寿河南分公司罚款15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的处罚。太平洋人寿河南分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是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对郑州分公司罚款110万元,对多名相关责任人警告并合计罚款26万元。郑州分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
(记者/刘勇 来源: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