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寿财险”)河津市支公司被查获“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该公司被运城金融监管分局处以责令改正并罚款10万元处罚。
与此同时,中国人寿财险河津市支公司时任经理曹效军被运城金融监管分局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处罚。
同日,运城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人寿财险稷山县支公司开出责令改正并罚款6万元罚单。该机构被查获“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寿财险稷山县支公司时任经理李纲也因此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处罚。
(来源:齐鲁观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