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岛中程”)10月31日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称,近日,青岛中程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涉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19号)。经查明,青岛中程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7年至2021年,青岛中程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其中,风电项目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虚假确认收入和利润,光伏项目通过虚增工程进度方式提前确认收入和利润。
2020年至2022年,青岛中程虚增印度尼西亚矿权相关财务数据,其中,CIS煤矿采矿权证被撤销事项,青岛中程不晚于2020年知悉;JAYA猛矿矿权于2021年6月到期。青岛中程未对上述资产予以转销,仍作为无形资产在财务报表中列示。
上述事项导致青岛中程,2017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40321.5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92.18%,虚增利润总额55276.8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6.17%;2018年度虚增营业收入46788.7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6.00%,虚增利润总额21775.9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94.92%;2019年度虚减营业收入67244.0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88.83%,虚减利润总额28537.8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8.36%;2020年度虚增无形资产30023.44万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6.53%,虚减营业收入34308.0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18.51%,虚减利润总额28179.7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6.22%;2021年度虚增无形资产30970.36万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7.37%,虚减营业收入732.6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0.46%,虚增利润总额500.2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83%;2022年度虚增无形资产30970.36万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7.42%。

JIAXIAOYU,2015年2月起任青岛中程董事,2016年7月至2019年6月任青岛中程总裁,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任青岛中程副总裁,组织、参与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财务造假事项,实际管理CIS煤矿、JAYA猛矿,明知采矿权证被撤销、矿权到期终止事项。JIAXIAOYU在青岛中程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邱岳,2019年6月至2023年1月任青岛中程董事长,知悉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财务造假事项,知悉采矿权证被撤销、矿权到期终止后未及时作出正确会计处理。邱岳在青岛中程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李向罡,2019年6月至2023年3月任青岛中程总裁,是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的负责人,在已对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进程合理性、印度尼西亚相关矿权真实状况存在怀疑的情况下,仍未有效关注、管控,未勤勉尽责。李向罡在青岛中程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于秀成,2016年8月至2023年3月任青岛中程副总裁,2016年8月至2019年6月任青岛中程财务总监,未有效履行职责,未勤勉尽责。于秀成在青岛中程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陈荣东,2019年6月至2023年3月任青岛中程财务总监,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未充分关注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的收入、利润情况,未审慎核查公司资产情况,未勤勉尽责。陈荣东在青岛中程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