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港交所官网信息,建邦高科有限公司(下称“建邦高科”)第二次递表港交所,拟在港交所主板上市。此前,建邦高科曾于今年5月2日递交港股招股书,因满6个月有效期,该招股书已失效。

本次申报稿显示,建邦高科为银粉供货商,其银粉产品主要用于光伏银浆(生产光伏电池的关键原材料)的生产。据弗若斯特沙利文资料,按中国光伏银粉销售收入计,2022、2023及2024年度,建邦高科分别在所有国内生产商中排名首位、首位及第三,市场份额分别为10.1%、10.0%及9.8%。
公开信息显示,建邦高科的实际控制人是1992年出生的陈子淳,他在2022年从其父陈箭手中受让了全部股权。陈箭为山东济南知名企业家,其实际控制的山东建邦集团已发展成为一家大型企业集团,业务涵盖基础设施、金融资本、文化商业、城市更新、健康医养、科技转化六大板块。
不过,建邦高科此次能否如愿在港交所上市仍存在变数。因针对建邦高科的上市申请,证监会明确要求陈箭、陈子淳及其控制的主体是否存在大额逾期债务或纠纷、重大诉讼或仲裁及资产冻结、是否属于失信主体等进行材料补充。而不久前上海票交所公开的持续逾期名单中,建邦集团旗下有四家公司上榜。此外,证监会还要求补充陈箭个人的基本信息。
银粉营收占比超95%,2024年产能利用率不足50%
建邦高科的前身为建邦胶体,成立于2010年,创始人是陈箭。陈箭早期曾就职于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其实际控制的建邦集团因建设建邦黄河大桥和参与收购上市公司三联商社而广为人知,该公司也曾因为参与中银大厦的不良资产重整而备受争议。
招股书显示,建邦高科主营业务为银粉的研发、生产、销售,该产品占公司总营收比例超过95%。
2012年,建邦高科开始启动光伏应用领域银粉的商业生产合作研发项目,成为国内最早投资并专注于该领域的公司之一,并于2014年建成中国最早的银粉生产线之一。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建邦高科分别录得营收约17.59亿元、27.82亿元、39.50亿元,年复合增速为49.85%。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3.4%、3.9%、3.4%,各期利润分别为2420万元、5989万元、7902.7万元。

最新财务数据显示,建邦高科今年前8月的营收和利润双双下滑。
建邦高科解释称,公司的收入同比减少3.6%,主要因银粉销量减少所致,部分被中国光伏银粉平均价格的上涨及公司来自其他产品销售及加工服务收入的增加所抵销。而期内利润同比减少32%,主要是由于市场利润空间整体下降及银粉销量下降。
建邦高科生产的银粉主要供应给光伏电池制造商用来生产光伏银浆,并以此来生产制造光伏电池。不过,建邦高科较为单一的业务结构也对其业绩稳定性带来考验。数据显示,报告期各期,来自银粉的收入占比分别为98.5%、99.1%、97.4%。
建邦高科在招股书中表示,由于公司绝大部分收入来自银粉产品,任何影响银粉的需求或价格的负面发展,包括行业趋势变化、客户偏好、技术发展、替代材料竞争或监管发展,均可能对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受制于产能过剩、竞争加剧叠加光伏电池行业整体处于产能出清状态,建邦高科的产能利用率也并不理想。
报告期各期,建邦高科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7.1%、36.7%、43.4%,整体呈下滑趋势。其存货规模也由2022年的0.41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1.21亿元,存货周转天数则由2022年的6.5天增长至2024年的9.3天。
建邦集团旗下多家企业涉失信、欠税、票据逾期问题
在近期上海票交所发布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持续逾期名单中,建邦集团旗下四家企业位列其中,分别是济南未来居置业有限公司、山东中投建邦置业有限公司、济南未来城置业有限公司和济南中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其中,济南未来城置业逾期余额为2855.42万元,累计逾期发生额为4163.89万元;济南未来居置业逾期余额为7057.71万元,累计逾期金额为1.03亿元;中投建邦的逾期余额为482.57万元,累计逾期余额为1263.25万元;济南中智置业的逾期余额为1089万元,累计逾期发生额为1325.6万元。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济南未来城置业、济南未来居置业均由山东融建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4%,山东建邦泛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山东融建置业50%股权,而建邦泛亚置业的法定代表人则是建邦集团董事长陈箭,建邦泛亚置业也是中投建邦的间接控股股东。
除了存在商票持续逾期外,济南未来城置业、济南未来居置业均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曾登上欠税名单,济南未来城置业在今年3月份还被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
济南中智置业由济南智慧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控股,陈箭为济南中智置业的执行董事和受益所有人。济南智慧城置业对外投资了八家地产开发企业,其中三家已经成为被执行人且被限制高消费,其中济南致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已是“失信被执行人”。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企业的票据逾期均开始于2022年,也正是在2022年,陈箭将建邦高科的控制权转让给了其子陈子淳。
招股书显示,2022年8月之前,陈箭间接持有建邦高科境内实体建邦新材的全部股权,在同年7、8月间,陈箭将上述全部股权无偿转让给其子陈子淳。
对于此次股权转让以及背后可能存在的问题,证监会也给予了特别关注。证监会要求建邦高科结合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额、2023年4月增资时的净资产评估值说明上述转让时净资产为负数的合理性。
此外,证监会还要求建邦高科补充陈箭个人的基本信息,并说明陈箭、陈子淳及其控制的主体是否存在大额逾期债务或纠纷、重大诉讼或仲裁及资产冻结以及是否属于失信主体,“并请结合上述事项以及陈箭在报告期内曾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
就上述相关情况,记者致函建邦高科进一步核实,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来源:综合中国青年网、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