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在2022年到期清算的私募股权基金在被管理人单方面延期三年后,近期再度被告知将延长两年。
青岛投资者刘东(化名)近日反映,2016年11月,他通过诺亚财富旗下芜湖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歌斐资产”),投资了中信资本股权投资(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资本天津公司”),然而至今九年时间里,约定最长6年的“股权投资”沦为遥遥无期的资金锁定。该基金延期的背后,还牵扯出标的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管理人尽职调查缺位等多重疑云。
合同约定形同虚设
刘东介绍,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该产品采用“4+1+1”期限设计,最长存续期为6年,明确“每次延长不超过1年且合计延长不超过2次”。
“当年,众多投资人都是通过两种途径投资的,一是通过中信证券渠道,二是通过诺亚财富旗下歌斐基金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进行投资的中信资本天津公司。我们都是显名股东,这一点毋庸置疑。”刘东说道。

2022年最长期限6年到期前夕,歌斐基金已经单方面宣布延长3年(至2025年11月16日)。然而,刘东透露,2025年10月21日,在召开的投资人线上电话会议上,诺亚财富旗下的歌斐基金单方面宣布该基金再次延长2年。“这次再次延长,已经严重违约。”刘东说道。
若此次延长2年,基金到期日将延至2027年11月16日。对此,有投资人提问到期后能否保证退出,歌斐与会负责人并未给出肯定答复。若据此推算,投资者的资金将被锁定长达11年,这是否意味着合同约定的期限形同虚设?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孙晓东律师告诉记者,合同中提到,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本合同或延长基金存续期限,可由基金管理人自行决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合同中还提到,代表基金份额3/4以上(含3/4)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这个可以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份额大会来解决。也可以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来限制投资或进行分红以及对基金合同的到期日进行变更。另外投资人还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的仲裁、诉讼条款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孙晓东律师表示。
标的公司被指涉嫌欺诈
基金无法退出的直接原因,在于其投资标的——中信资本天津公司的经营状况持续恶化。根据其2024年经审计的财报,中信资本天津公司经审计合并口径的总资产约为138亿元,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约为76亿元,而2024,其净亏损却高达9.23亿元。
比经营亏损更严重的,是一项隐瞒近6年的重大利空。维权投资者近期从全国股转公司核实得知,中信资本天津公司早在2016年12月31日就因挂牌申请文件过期未更新,被终止新三板审核,自2017年1月起已实质放弃挂牌计划。

据投资者反映,这一决定性的失败并未被中信资本及时、充分地披露。“中信资本当时没有及时与我们中小投资者沟通这一重大事项,既未在2016年年报中提及,也未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解释说明,并听取我们中小投资者的意见。”有投资者说。
有股东表示,他们一直没有收到中信资本天津公司关于已终止挂牌新三板的相关《致股东函》邮件。直到2022年末,股东们才通过其他渠道偶然获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