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证监局对山东金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金冠私募基金”)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猛出具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金冠私募基金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未按要求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所管理私募基金2024年度投资运作基本情况,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决策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档案资料。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下称《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作为金冠私募基金的法定代表人,张猛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山东省证监局决定对金冠私募基金、张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开资料显示,金冠私募基金成立于2013年,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注册资金101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猛,经营范围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从股权结构看,张猛是金冠私募基金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5%;佰嘉食源餐饮管理(青岛)有限公司持有45%。
天眼查大数据显示,金冠私募基金对外投资了包括青岛金伯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济南搭伙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金伯乐壹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青岛金伯乐贰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青岛金伯乐肆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家企业。
(记者/刘勇 来源:山东财经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