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山东省药监局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华鲁制药)生产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碳酸氢钠注射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并处货值金额(按十万元计算)10倍罚款,计100万元,罚没款合计100.02万元。

此前,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35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的通告,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华鲁制药生产的碳酸氢钠注射液PH值不合格。
就该批次碳酸氢钠注射液pH值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及后续质量监控改进措施等问题,12月11日,风口财经记者于工作时间多次尝试联系,公司官网公布的办公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华鲁制药是一家以大输液制剂为主导的大型综合性现代化制药企业,具备生产大输液、水针剂、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原料药六大剂型百余个规格药品的生产能力,主要产品包括片剂、血液系统用药、心血管系统用药、医药制品等。据其官网介绍,公司位于山东省聊城市,现有员工1400多人。
(记者/张亭旺 来源:大众新闻·风口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