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应诉通知书》将北京银行再次卷入康得新案件的漩涡,这家曾被视为“最具投资价值上市银行”的金融机构,如今站在了41亿元索赔投资者的对立面。

图源北京银行官网
北京银行成康得新案被告
日前,北京银行披露一则公告,12月4日,北京银行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因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列为共同被告,胡菊玲等超过8000名散户投资者提起诉讼,索赔总额高达41.39亿元。

北京银行公告截图
在这起诉讼中,共有四十位被告,被告第一位是康得新,被告第二十九和三十是北京银行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康得新向原告支付因虚假陈述引起的投资损失之侵权赔偿款(含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暂计人民币41.39亿元。另外,原告请求法院判令除被告一外,其余所有被告对原告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所有被告共同向原告诉讼代表人支付公告费、通知费、律师费、鉴定费、测算辅助费等费用暂定300万元。此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北京银行在公告中表示,此次诉讼尚未开庭,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该行强调,北京银行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并非本案件第一责任被告主体,经初步评估,不会对正常经营以及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实质影响。
康得新案始末
记者梳理发现,康得新曾是A股上市公司。
2019年1月,康得新15亿元债券出现违约,但2019年财报显示尚有货币资金150亿元,其中122.09亿元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但诡异的是,这笔百亿存款无法使用。随后,证监会启动了对康得新的现场检查,并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
2020年9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三条违法事实: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证监会对康得新罚款60万元;对钟玉罚款90万元并终身市场禁入;对时任财务总监王瑜、资金部主管张丽雄等分别罚款并市场禁入。

图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
2021年4月6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康得新终止上市的公告。深交所表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决定对康得新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4月14日进入退市整理期,5月31日摘牌,股价定格0.2元/股,市值仅剩7亿元。
深交所公告称,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追溯重述后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同时因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0日起暂停上市。
康得新2020年年报显示,2020年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且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