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及其辖属多家分支机构因多项业务管理不审慎,被处以合计440万元罚款,6名相关责任人同步受到警告及,并合计处以64万元罚款。
根据处罚公告,此次处罚涉及机构范围广泛,包括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及辖属的成都市分行、成都武侯区支行、成都高新区支行四家机构。其中,省分行被罚款160万元,三家辖属分支机构合计被罚280万元,机构罚款总额达440万元。与此同时,廖凯、袁锦、赵彬、冯春、王盛、陈欣等6名相关责任人因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监管部门给予警告处分,并合计处以64万元罚款,形成“机构+个人”的双罚格局。
从违规案由来看,此次处罚指向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多业务领域的管理疏漏,覆盖信贷业务全流程及内部风险防控关键环节,具体包括贷款业务、小微金融服务、贸易金融业务管理不审慎,以及员工行为和案件风险防控不到位等问题。业内分析指出,此类多领域同时出现合规漏洞的情况,反映出部分分支机构在业务流程管控、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
从邮储银行整体来看,2025年12月以来,各地分支机构已累计收到10张罚单,涵盖信用卡业务、贷款业务等多个领域,总行此前也因多领域管理不审慎被处以近2800万元巨额罚款,跨区域、多层级分支机构的风险管控挑战持续凸显。
值得注意的是,邮储银行山西省分行此前也曾因合规管理漏洞受到监管处罚,与四川地区分支机构的违规问题存在部分共性。公开监管信息显示,该行及辖属机构近年来多次领罚:2022年,山西银保监局通报其存在投诉接待区域未配备录音录像设备、未在第三方合作协议中约定投诉处理责任等多项消费投诉管理违规问题;2023年,晋中市分行因代理销售行为管理违规被罚20万元;2024年,晋城市分行又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20万元。
据公开信息,目前山西省分行行长为赵清春,出生于1974 年,拥有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8月正式进入职场,曾长期在邮储银行青海省分行任职,积累了丰厚的金融行业从业经验,2017年8月升任青海省分行副行长,2021年6月1日胜任邮储银行西藏分行行长,西藏分行任职3年多后履新山西省分行行长。
(来源:三晋华尔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