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末常态化监管工作稳步推进,合规整改与惩戒履职从未缺位。12月26日,浙商银行(601916)再添一张罚单,四川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商银行成都分行因信贷业务、票据业务、收费管理等多项业务不审慎,被处以210万元罚款,2025年处罚记录再添一笔。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5年12月29日,浙商银行及分支机构年内至少已收到10批次监管处罚,涉及总行及至少7家分支机构,合计罚没金额4211.79万元(不含责任人罚款),共计29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警告、罚款或终身禁业处罚,违规领域覆盖信贷、票据、互联网贷款、账户管理、反洗钱等多个维度,暴露出其在内控管理领域的系统性薄弱环节。

回溯2025年监管轨迹,浙商银行的处罚贯穿全年,且大额罚单频现。
年初1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查出其存在15项违规行为,包括小微企业划型不准确、信贷业务不规范经营、资产池业务未纳入统一授信管理、跨境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最终被责令改正并处以1680万元的高额罚款,7名管理层人员同步受到警告、罚款等处罚。

进入下半年,相继又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被罚。7月,浙商银行兰州分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罚140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15万元,其中一名责任人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广州分行则因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向关系人违规发放贷款、询证函回函信息不实被罚160万元,广州番禺支行及一名责任人亦因固定资产贷款业务违规被罚45万元。8月,温州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金融产品销售行为不审慎、绩效考评指标设置不合规等问题,被罚款135万元,三名相关责任人同时被警告。